房屋过户是通过转让、买卖、赠与、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产权的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并且需要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几种房产过户包括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下面具体介绍一下房屋继承过户所需的手续和办理流程。
一、房屋继承过户所需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办理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三、相关费用:
继承房产的费用有: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3)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注:继承的难点在于公证所有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这样就要求证明当事人即为所有继承人并且都自愿放弃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