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青岛能否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目前,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全部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加大放贷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贷款作用的同时,还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近年来,青岛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暂不具备开展“商转公”业务和商业贷款贴息的资金条件。
对于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满5年,方可申请二次贷款的政策什么时候能调整。自2015年9月1日起,青岛市新建住房的公积金二次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已由60%下调为20%,调整的力度较大,对于5年限制期问题,由于青岛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仍处于93%左右的高位运行状态,为保障首次申贷职工正常发放公积金贷款,近期尚不具备取消5年限制期的资金条件。下一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会结合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以及资金的运行状况,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