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央行宣布降息。随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同步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利率为3.5%,五年以上为4%,较之前分别下调0.25个百分点。客户贷款50万元,期限20年,每月将少还约66元,总利息可减少1.6万元。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对于购房者来说,减轻了还贷压力。如果是首套房,采用公积金贷款,按贷款金额50万元计算,贷款期20年,采用等额本息法,下调前每月还款额为3096.17元,总利息为24.3万元。执行此次调整后的新利率后,月供降为3029.9元,总利息为22.7万元。客户每月还款将减少约66元;20年利息一共少还1.6万元左右。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规定,2015年3月1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未到期公积金贷款,在本年度内仍执行原利率,即去年11月降息后相应调整过的贷款利率,不分段进行差别计息;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才执行此次新调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