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最热的,莫过于芝麻信用分评测,也有卡友质疑:芝麻信用分是否会泄露个人隐私?融360认为这是个很值得研究的话题,特别是在当前个人信息漫天飞的环境下。
有人说:大数据时代,隐私已死!何况前段时间,融360刚爆过5分钱就能购买一条个人信息的耸人新闻。
今年1月5日,央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等八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六个月。
但是,问题来了:我国在个人信用保护上的政策并不多,不管是《征信机构管理办法》还是此前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在个人隐私的保护上都着墨不多,主要有如下几条:
• 第十三条 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
•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 第二十条 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不得用作约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
这段时间最热的,莫过于芝麻信用分评测,也有卡友质疑:芝麻信用分是否会泄露个人隐私?融360认为这是个很值得研究的话题,特别是在当前个人信息漫天飞的环境下。
有人说:大数据时代,隐私已死!何况前段时间,融360刚爆过5分钱就能购买一条个人信息的耸人新闻。
今年1月5日,央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等八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六个月。
但是,问题来了:我国在个人信用保护上的政策并不多,不管是《征信机构管理办法》还是此前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在个人隐私的保护上都着墨不多,主要有如下几条:
• 第十三条 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
•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 第二十条 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不得用作约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
我们可以看出,这些都是泛泛的规定,并没有什么惩罚性措施,简单来说就是,违法成本非常低,众所周知,没有严刑峻法打击违法犯罪,就不能从根本上制止违法行为。依靠行业、企业自律,显然不能让人放心。
加上阿里的大数据,一旦发生信息泄露,造成的后果将是难以想象的。
尽管融360对芝麻信用分对我国个人征信市场的试水报以高度赞扬的态度,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仍然持怀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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