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以其在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的住房为抵押,申请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优惠的贷款。
广州公积金贷款要求:
1.广州市户口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半年以上住房公积金;
非广州市户口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住房公积金;
2.符合购房首期付款规定:一手楼首期付款不低于总价的20%;
二手楼首期付款不低于总价的30%。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夫妻共同申请最高额度为80万;
超过部分可以申请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