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成为获得贷款的关键因素。如果自己被背上不良记录,如何要求银行删除不良信用记录呢?
天津的牛先生去银行办理汽车贷款时,被银行给拒绝了:“你之前有过欠债,而且还没还清。个人信用记录太差,无法办理。”一头雾水的牛先生赶紧追问事情的原委。
原来,早在两年前就有人以牛先生名义在另一家商业银行办理10万元贷款,且一直没有还过本息。而今牛先生已落下15条不良信用记录。“可我从来就没贷过款呀?怎么会有我的贷款合同。”牛先生吓得不轻,但是记录中与他一致的身份、家庭住址等信息又让其无法解释。苦思许久后,他想起两年前自己的身份证曾经遗失,自己因而“被贷款”了。
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首先,牛先生有权要求商业银行删除不良信用记录。《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不良信用记录不仅是银行发放贷款的参考,也涉及到公民的名誉。牛先生的身份证遗失,但是只要银行当初稍加调查,便能够发现持身份证贷款者并非本人,进而避免这种张冠李戴行为的发生。这件事中,办理的银行难以推脱责任。
其次,如果银行拒不改正,牛先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贷款合同,根据以往的类似案例,牛先生可以胜诉。
最后,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发生,除了牛先生要保管好个人证件外,身份证丢失,最好报案并登遗失声明。自己平时也查询下个人信用,发现异常及时查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