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2013年1月1日零时起高档住房应税价格将执行新标准。
按照《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中关于高档住房应税价格标准的规定,2013年房产税高档住房应税价格起点标准为12779元/平方米(该标准已在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公众信息网上发布)。从2013年1月1日零时起(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时间为准),购买成交建面均价高于12779元/平方米(含)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均属于应税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