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计算。
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970元,下限为204元。
【例1】某职工2012年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则2013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5000*7%+15000*7%=2100元。由于2100元超过了1970元,因此其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1970元。
【例2】某职工2012年月平均工资为800元,则2012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800*7%+800*7%=112元。由于112元不到204元,因此其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204元。
2013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单人30万元,夫妻双方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