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增长6.9%,比去年同期回落7.8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同比下降0.2%,而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3.7%。
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源于房地产。一季度,房地产相关税收增幅普遍高于全国财政收入增幅。在房地产行业征收的税种中,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收入增幅分别为 38.3%、34.7%、7.9%和7.5%。这四项税收合计2575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14.78%。
中国18个税种中,涉及房地产业的有10个,其中5个税种仅在房地产行业征收,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另有5个税种也涉及其他行业,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而某媒体负责人更是声称,“2012年房地产业销售6.4 万亿元,缴纳契税2874亿元、房产税1372亿元、营业税4051亿元、土地增值税2719亿元,缴税合计约1.1万亿元,银行房贷余额12万亿元,获 8400亿元利息,土地收入28517亿元,政府和银行从房地产获得收入47917亿元,占6.4万亿元收入的75%。”该微博被转发一万多次, “75%”这一惊人的数字,引发了较大争议。
对于上述计算方法,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简单地将该年的土地出让金与税费相加,除以该年新建商品房销售总额,并不准确。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向记者表示:“土地出让金与房地产销售两者发生的时间并不匹配。也就是说,拿地之后,出让地块上的项目获得销售收入通常是在一年半到两年之后,因此当年的土地出让金并不能简单地计算为当年的房地产的成本。此外,从银行获得贷款会产生相应的融资成本和财务成本,这些都是开发商的成本之一。”“土地出让金以及税费占房地产销售收入百分之六十左右。”陈国强表示,地价约占房价成本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税费大约占房地产销售的三成到四成。除了土地和税费之外,房企还有其它成本产生。
包括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华东师大商学院房地产系主任华伟在内的专家均认为,目前来看,60%是比较客观的比例。“从中可以看出房地产对地方政府的重要性和贡献度,税费与土地价格难以下降,加之原材料、劳务用工费的上涨,正所谓水涨船高,房价难以下降。这也是历次调控成为空调的主要原因。”华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