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27日发布《关于排查辖区互联网平台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5号)。
145号文称,近期我办收到举报、投诉,反映部分互联网平台无视整治办函64号文的有关要求,仍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请各地整治办会同地方人民银行对辖区内互联网平台进行排查,摸清辖区内互联网平台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合作情况,并将有关信息统计汇总后于2018年1月 5日前报送我办。145号文要求,如在排查中发现互联网平台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的业务存在违反 37号文、38号文及“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要求的情况,及时将有关信息移交交易场所所在地金融办及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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