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住房贷款:职工家庭无住房或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得低于总房款金额的20%。
存量房贷款:职工家庭无住房或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购住房房龄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所购住房经确认的抵押物现值的30%;所购住房房龄在10年以上的,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所购住房经确认的抵押物现值的40%。
新建商品房贷款目前100万元(自2016年1月1日起为80万元)。存量房贷款: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