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从2015年9月21日起,武汉市民政部门不再出具职工单身证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公积金提取、贷款职工婚姻状况核验工作作了如下调整:
一、取消职工单身证明
各分中心、受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贷款业务申请时,应明确告知职工如实反映婚姻状况,对单身职工应要求填写未婚声明,以对个人婚姻状况负责,并授权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查验,不再要求出具单身证明。
二、严格审核婚姻状况
贷款银行应通过个人征信报告、户口簿等多方面核实贷款职工的婚姻状况。同时,公积金中心将通过与民政部门联网查询,对职工的婚姻状况进行查验(其中对贷款职工实行事前查验,对办理租房、低收入提取职工实行后督查验),如发现出具虚假婚姻证明,将拒绝其公积金贷款申请或追回所提取资金,并将不诚信信息记入“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