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新政策。融360为您梳理,该《意见》对山东居民买房的利好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申请贷款条件放款
降低了职工申请贷款的连续缴存时间,由12个月以上降到6个月以上,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30%、50%降到20%、30%,对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贷款不再执行3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减轻职工购房压力。
贷款额度与期限扩大
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不管账户缴存余额是多少,都可以贷到最高额度的钱。如济南市目前执行缴存余额15倍规定,即职工账户有1万元公积金余额,只能贷到15万元,取消与余额挂钩的限制后,职工最高可贷到50万元。将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进一步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门槛,使公积金贷款政策惠及更多缴存职工
近日,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新政策。融360为您梳理,该《意见》对山东居民买房的利好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申请贷款条件放款
降低了职工申请贷款的连续缴存时间,由12个月以上降到6个月以上,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30%、50%降到20%、30%,对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贷款不再执行3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减轻职工购房压力。
贷款额度与期限扩大
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不管账户缴存余额是多少,都可以贷到最高额度的钱。如济南市目前执行缴存余额15倍规定,即职工账户有1万元公积金余额,只能贷到15万元,取消与余额挂钩的限制后,职工最高可贷到50万元。将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进一步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门槛,使公积金贷款政策惠及更多缴存职工
贷款范围扩大
取消了省内异地贷款户籍地的限制,即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住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提取公积金时间与范围扩大
《意见》将国家规定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延长到3年内,同时增加了可以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从提取时间、提取范围上都有扩大,使家庭成员间在买房上发挥协助作用。
公积金使用群体扩大
积极支持进城农民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同时允许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或依法依规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
公积金使用范围扩大
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提取使用效率
帮扶商业贷款
针对公积金个贷率较高的城市,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由商业银行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公积金中心将给予银行利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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