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实施的上海公积金新政规定,购买首套房住房,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上限分别调至50万元、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上限分别再增10万元、20万元。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也就是说补缴补充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可达120万元。但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最大化充分利用,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
对于购买首套住宅或改善型第二套普通商品房的购房者来说,公积金贷足50万元需满足其账户余额大于12500元,月缴额大于780元。当公积金月缴额大于780元而余额不足12500元时,以余额的40倍计算;当余额大于12500元而月缴额不足780元时,可贷金额则为月缴额/0.14×6×可贷年限。
此外,当月缴额和余额都满足条件,分别用上述两种方式计算出结果后选择低的金额。补充公积金贷足10万元需满足条件:余额大于5000元且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
夫妻双方都有补充公积金的,想贷足120万,就要求夫妻双方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所以公积金账户余额多少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