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惠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支持二套房首付最低三成的新政。
新政如下:对于拥有1套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商业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降为3成(二手房为4成)。
本通知的有效期为3年。
对于首套房首付,惠州公积金之前已支持首付最低两成。以家庭为单位购买首套自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