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悦景台自住型商品住房(建筑物核准名称:金地世家雅苑)将于1月24日在和乔丽致酒店进行申购家庭二次集中选房活动。金地·悦景台位于顺义区后沙峪板块,共有房源583套,销售均价为19000元/建筑平方米。截止到2015年1月5日,未签约房源共13套,已签约房源共472套,未售房源共98套(两居82套、三居16套),其中2号楼45套,3号楼24套,5号楼15套,6号楼5套,7号楼9套。
选房公告
一:满足以下两点要求,方可参加本次选房活动
1. 所有参与2014年11月28日本项目摇号的客户(已签约客户及认购未签约客户除外);
2. 在2015年1月2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金地悦景台售楼处进行现场签到确认购房资格的客户。
备注:本次选房按照金地·悦景台2014年11月28日摇号的顺序进行(按优先和非优先摇号顺序选房);未参加现场登记的客户将不能按原摇号顺序进行选房,如后续还有可售房源,将另行通知。
金地·悦景台自住型商品住房(建筑物核准名称:金地世家雅苑)将于1月24日在和乔丽致酒店进行申购家庭二次集中选房活动。金地·悦景台位于顺义区后沙峪板块,共有房源583套,销售均价为19000元/建筑平方米。截止到2015年1月5日,未签约房源共13套,已签约房源共472套,未售房源共98套(两居82套、三居16套),其中2号楼45套,3号楼24套,5号楼15套,6号楼5套,7号楼9套。
选房公告
一:满足以下两点要求,方可参加本次选房活动
1. 所有参与2014年11月28日本项目摇号的客户(已签约客户及认购未签约客户除外);
2. 在2015年1月2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金地悦景台售楼处进行现场签到确认购房资格的客户。
备注:本次选房按照金地·悦景台2014年11月28日摇号的顺序进行(按优先和非优先摇号顺序选房);未参加现场登记的客户将不能按原摇号顺序进行选房,如后续还有可售房源,将另行通知。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
(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家庭还应提交有效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和连续5年社会保险或5年纳税证明;
(6)港澳台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7)外籍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婚姻证明(境外婚姻证明需提供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如是集体户口,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明文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还应提供连续5年社会保险或5年纳税证明。
2.选房期间如购房人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五条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选房流程及注意事项:
1.每组家庭于选房开始前10分钟到等候区签到并核验资格,之后按照摇号顺序进行选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家庭,则视为迟到,迟到家庭完成签到及资格核验后,安排在相应时段的最后15分钟进行选房。
在相应时段内,未完成签到的家庭安排在所有时段家庭均选房结束后再行安排选房。例如优先家庭1-5000号家庭在1月24日8:50-9:00签到并核验资格,迟到家庭则安排在10:45-11:00间进行选房。如在11:00之后完成签到的家庭则安排在当天16:00之后统一按顺序进行选房。在本次选房截止时间(即2015年1月24日18:00)前仍未到场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2.每个选房家庭只能有2名家庭成员进入选房场地选房。每组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后续购房人可同时进行选房。
3.所选房源一经公证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换。成功认购客户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
4.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带“银联”标记的银行储蓄卡或信用卡,刷第一张卡免手续费,后续每多刷一张卡需要缴纳80元手续费。 (银联最新针对房地产规定下限1.25%、上限80元)。为保证顺利付款,建议至少提前2天存入定金并多存10元。现场不收取现金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待资格审核完毕后,由工作人员通知签订正式合同。
5.本次选房结束后,如还有剩余房源,我公司将统一对社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公开销售,不再统一安排摇号,也不再区分优先与非优先家庭。
6.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金地惠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预售房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7.根据《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自住型商品房的家庭,一经查实,我公司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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