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公积金提取新规定:从11月1日起,租房及其他住房消费可每月提取一次公积金,并取消了账户留存一个月缴存额的限制。进一步降低公积金提取门槛。
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取消住房消费提取账户留存额。此前政策要求职工进行住房消费提取后应在账户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此次修订取消了账户留存额的限制。
二是增加提取频率,引导职工使用自助服务。此前,租房提取是每年两次,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每年一次。为方便职工办理提取,引导职工使用自助服务平台,此次修订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对于通过自助服务平台办理提取的,允许每月提取一次。
三是取消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前应已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的限制。此外,此前政策没有对于职工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规定,此次修订增加了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材料要件要求。
一是取消住房消费提取账户留存额。此前政策要求职工进行住房消费提取后应在账户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此次修订取消了账户留存额的限制。
二是增加提取频率,引导职工使用自助服务。此前,租房提取是每年两次,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每年一次。为方便职工办理提取,引导职工使用自助服务平台,此次修订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对于通过自助服务平台办理提取的,允许每月提取一次。
三是取消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前应已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的限制。此外,此前政策没有对于职工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规定,此次修订增加了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材料要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