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开始,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开办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按月提取业务,市民可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银行的15个网点办理。
据了解,从9月1日开始,已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的职工,可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转换手续,不办理转换手续的仍按原协议执行;尚未签订协议的可选择签订委托按月或年提取协议。
此外,为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银行共同推出了15个一站式服务网点,需要办理的职工可选择就近网点办理转换手续或协议签订手续。南昌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表示,“办理按月提取,可由第一顺序委托人带本人身份证就近办理。不能本人办理的,可委托配偶代办,代办时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月份办理,应该要到下个月才能拿到第一笔款。总金额跟按年提取的金额差不多,但是是以整百的形式返还。按月提取,可以提高客户手中资金的利用率,生活品质也可能会提高。
此外,由于按月提取业务采用的是中国银行系统对接的批量处理方式,为确保提取资金安全、准确、快捷转入职工账户,职工需要办理中国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办理委托按月/委托按年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
签订协议(包括新签协议和委托人变更)不可代办,因为住房公积金提取涉及各位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划转,故需各委托人本人到场进行签约。委托人持以下材料办理:
①所有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委托按月提取的提供第一顺序委托人名下的中国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委托按年提取的提供第一顺序委托人名下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婚前贷款,婚后增加配偶委托按月/委托按年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