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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编辑:王爱芹   来源:融360整理 2014-06-16 10:57
  经常有用户来问小编,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此,融360小编为你汇总:

  一般来说,只要连续缴存12个月即可申请,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对缴存时间的要求可能更宽松,比如在北京购买政策性住房,只缴存一个月公积金的也能申请贷款。
 
  贷款条件
  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银行放款——按月还款。
  符合以上情况的购房者就可以申请到公积金贷款了。实操过程并不复杂,只需要遵循以下的指导,便可顺利完成。
  由于各地的公积金贷款流程存在差异,下面以北京为例介绍。
  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其他费用
  评估费
  借款人所购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他需要评估的房屋的,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需要向评估机构交纳评估费。
  收费标准:以北京为例,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收取评估费,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
  担保服务费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目前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按贷款额的5‰收取(最低收费300元)。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注意事项
  购房者在选择公积金贷款前,一定要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问清楚自己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资格,贷款条件有哪些、贷款流程是什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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