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非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住宅视为非普通住宅;建筑年级小于等于144平方米的住宅,均视为普通住宅。
2、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属于首套房,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按4%缴纳契税后给予2%的契税补贴。
3、购房新建商品住房属于二套房,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平方米的,在全额缴纳契税后按照已缴金额给予50%的契税补贴,即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按3%缴纳契税后给予1.5%的契税补贴;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平方米的非普通住宅按4%缴纳契税后给予2%的契税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