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小编总结如下:
公积金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凡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并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中心”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 购买自住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拆迁房、二手房、房改房及拍卖房等。
贷款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在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12个月(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职工不少于6个月);
(五)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证明材料;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具备一定比例上的自有资金;
(七)“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