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怎么办?所需材料有哪些?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
办理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一、借款人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
(1) 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2)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或以上。
(3) 当前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
(4) 停缴公积金超过两个月的,须按管理中心要求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半年或以上。
办理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一、借款人
1、 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2、 户口簿正本;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正本。
3、 婚姻状况证明正本(结婚证、未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财产分割协议),离婚证及未婚证明有效期为半年。
4、 收入证明原件。
5、 收入流水(最近六个月或一年以上的银行流水账,流水账必须显示户名及账号)。
6、 买卖合同复印件。
7、 首期保证书。
8、 供楼存折。
9、 公积金存折。
10、 中山市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二、卖方
1、 1、产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通行证等)。
2、 收款存折。
3、 房地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