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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编辑:融360整理  来源:融360 2014-04-15 15:58
  募集期是指银行理财产品从发售到发售结束的这段时间。发售结束后如果募集到的金额达到了银行理财产品的最低要求,那么这款产品就开始运作了。在募集期内,则投资者有权赎回所购买得银行理财产品。募集期本金为活期利息,募集期越长,资金在账上闲置的时间就越长,对实际收益率的影响就越大。

买理财产品 仔细看看募集期
 
      【真实案例】投资者张小姐就犯了类似的错误。最近,股市不好,她将部分资金撤出准备进行投资。有银行推出了年化收益率5.0%,投资期限42天的理财产品。张小姐一合计,觉得比存款划算,于是就购买了5万元的理财产品。昨天,张小姐到银行办事,顺便过问了一下,结果她吃惊地发现,自己的理财产品的计息期居然不是从她购买当天开始起算的。张小姐很纳闷。
 
      一般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都是募集期(从投资者开始申购到产品开始计算投资收益之间的时间)结束后的第二天开始起息。在产品募集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只能算作活期存款。以张小姐为例,她购买的理财产品募集期截止日为11月27日,计息日则从11月28日开始。张小姐购买的时间是11月25日,也就是说,中间这三天张小姐的资金只能算作活期存款,11月28日以后,才能按照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进行计算。
 
      募集期对于理财产品的收益有较大影响。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除了参考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外,还应将募集期的时间成本算进去,这样得到的产品的实际预期收益率才比较客观。同时,投资者可用好募集期。一时冲动购买的投资者若反悔,可在此期间取消购买,收回资金,其损失的只是少量的活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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