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利率低,拥有商业贷款无法比拟的天然优势,所以广受购房者的青睐。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可贷款额度由以下几点共同确定: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1)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30万,两人及以上最高60万。如果有补充公积金,则个人最高40万,两人及以上最高80万。
(2)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个人最高20万,两人及以上最高40万。如有补充公积金,则个人最高30万,两人及以上最高60万。
(3)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及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