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上,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并指出禁止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随即封存账号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
对于出现的贷款发放后贷款人立即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责令贷款人补缴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在贷款额度的认定方面,将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最长期限30年的范围内,根据贷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确保资金的合理流动性。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必须符合申请贷款前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不含补缴)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