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了一条新政——《关于做好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中山市将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进行调整,调整后,中山市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为9246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176元。
根据中山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中山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2012年中山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4623元。2013年汇缴年度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23115元。按照单位、个人各20%的最高缴存比例,中山市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为9246元。月均工资未超过限额的,按实际工资计算;超过限额的,按限额算。
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处了解到,201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度的调整工作将于6月底前完成,从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1日将执行新的缴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