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住宅公积金办理条例》(第350号令)、住建部 中国人民银行《对于住宅公积金办理若干问题的辅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基地支行《转发住宅城乡建设部 开展变革委财政部 人民银行对于标准和阶段性恰当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的通知》(建金[2016]9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于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住宅公积金有关自己所得税方针的通知》(财税[2006]10号)和《合肥市住宅公积金归集办理办法》(合积[2013]16号)等相关规则,现就2016年度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缴存份额标准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16年度合肥市市区乡镇非私营单位在岗员工年平均薪酬为69187元。本年度调整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员工自己上年度月平均薪酬总额来断定,但最高不超越上一年度市区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倍。2016年度合肥市单位员工住宅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29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薪酬标准1520元履行。
依据国务院《住宅公积金办理条例》(第350号令)、住建部 中国人民银行《对于住宅公积金办理若干问题的辅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基地支行《转发住宅城乡建设部 开展变革委财政部 人民银行对于标准和阶段性恰当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的通知》(建金[2016]9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于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住宅公积金有关自己所得税方针的通知》(财税[2006]10号)和《合肥市住宅公积金归集办理办法》(合积[2013]16号)等相关规则,现就2016年度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缴存份额标准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16年度合肥市市区乡镇非私营单位在岗员工年平均薪酬为69187元。本年度调整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员工自己上年度月平均薪酬总额来断定,但最高不超越上一年度市区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倍。2016年度合肥市单位员工住宅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29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薪酬标准1520元履行。
二、调整后的缴存份额不得超越12%。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履行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三、单位和自己分别在不超越员工自己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12%的起伏内,其实践缴存的住宅公积金,答应在自己应交税所得额中扣减。单位和员工自己缴存住宅公积金的月平均薪酬不得超越员工工作地地点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倍,即自2016年7月起,员工缴存的住宅公积金不得超越2075.52元/月。单位和自己超越上述规则份额和标准缴付的住宅公积金,应将超越有些并入自己当期的薪酬、薪水收入,计征自己所得税。
【版权声明】本文为网络转载文章,若有权属异议请联系我们删稿。您可以通过官网(www.rong360.com)下方“联系我们”页面,与我们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