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1日,《北京晨报》报道了这样一条新闻。
卖房人张某抓住购房者李女士急于购房的心理,刻意隐瞒了房屋处于抵押状态的事实,在拿到160万元首付款后,张某没去银行解除抵押,而是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消费,使得购房者李女士钱房两空。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在2013年底,李女士打算在北京购置一套房产,在中介推荐下,她决定购买位于广渠门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当时标价为300余万元,建筑面积为93平方米。在中介协调下,李女士见到了卖房人李某和其代理人张某,李女士和中介人员均看到了张某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证明该房屋系李某公司所有,但复印件中附件页却很模糊,无法显示房产是否存在抵押。面对质疑,张某坚称房屋没有抵押。李女士购房心切,双方于当天签订了购房协议,李女士还支付了5万元定金,约定房屋首付款为160万元。
在李女士支付首付款前,为保证交易顺利进行,房产中介人员在房管部门查询房屋状态,发现该房屋有抵押登记,但中介人员认为张某收到首付款后就会去解除抵押,这样房屋便可正常交易。为避免李女士反悔,中介工作人员没有将房屋被抵押的真相告诉李女士。而李女士为尽快完成交易,也没有去查询房屋抵押状况,且放弃了房屋交易资金的监管服务,选择直接将首付款打入张某提供的账户。
然而,张某在得到李女士的首付款后,并没有解除抵押。最终因张某无法偿还抵押贷款,经抵押权人申请,法院将房屋查封等待拍卖。此时知道真相的李女士追悔莫及,钱房两空的她只能选择报警。
没有人愿意重蹈李女士的覆辙,那么正在购买二手房的朋友,以及有计划购买二手房的人,应该从中吸取那些经验教训呢?
1.交定金一定不要着急,要核实房屋信息,比如抵押状况,查封状况等等。或者是走访一下邻居,全面深入地了解一下房屋情况。
2.一旦发现房屋抵押了,可以要求双倍退还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3.二手房首付一定要做资金监管。资金监管是指买卖双方各办一张银行卡,网签后,买房人把首付款存到卡里,首付款自动转到建委设立的资金监管账户冻结等到交易完成后,才能够划到买方的账户里去。如果房屋遭到抵押或查封,买房人都是可以要回首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