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突发重磅新闻。平静的楼市顿时议论纷纷。

6月4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震动了整个房地产行业。

四部门文件

土地出让金从国土资源部门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进行垂直征收,本是中央政府更直接掌握地方土地出让收支的具体情况的改革措施,结果成为影响房价的重磅消息。

就像当初进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从住建委房管局划转到规划自然资源委员会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管理的改革,一样都是便于中央更加全面掌握不动产登记的管理。结果都成为了影响房价的的重磅消息。

楼市中的房价问题对于普通政策如此敏感,恰恰说明房价本身具有不稳定的内在因素。

这么多人都把房地产市场的风吹草动都理解为影响房价的重磅消息,恰恰说明这个市场太需要稳定的重要性。

尤其,把所有政策都指向房产税这个敏感话题,恰恰说明房产税对房价的的影响相当大,更说明中央对房产税的出台会慎之又慎。

涉及到房产税的相关提法,管理层相关人员的的提法基本都是“稳妥推进,立法先行”,这个提法本身就是稳房价,而立法先行的提法更是说明法律作为房价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稳定作用。

在土地出让金划转通知的前三天,作为国务院主管房地产工作的直接领导,韩正副总理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做了重要讲话,尤其对房地产做出了最新提法。

这个最新提法就是:

“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长效机制,坚决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我们看到,所有的提法都是为了稳定,尤其有一句跟以前不同的提法就是“落实好长效机制”,用“落实好”代替了“加快建立”放在长效机制的前面,说明了房地产长效机制已经建立,当前的工作重点就是落实好这个长效机制。

那么,韩正副总理提出的长效机制到底是什么,长效机制一定是用法律代替调控政策,这个法律就是今年一月一号正式执行的民法典对居住权的单独立法。

居住权立法,跟当年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一样,都是经过慎重研究而出台的法律体系,都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当初进行不动产登记试点的时候,也跟现在一样,市场解读为房产税要出来了,结果被打了脸。

不动产登记制度确切的说,就是让所有权人知道了自己的房子的土地只有最长七十年的使用权,并且明确了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具体日期,提前让所有权人知道一旦到期就要赶紧补交土地出让金续期。

所以,本次土地出让金划转为税务部门征收,跟不动产登记制度一样,都是中央统筹管理及时了解地方财政的措施。

具体对房价的的影响,可以说没有影响,只是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方案。